為進一步加強會議室使用管理,規範使用申請流程👨🦼➡️,提高使用效率⌨️📭,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🧘🏼♂️👩💻。
1.會議室指的是行政樓203、208🧎🏻♂️、306室等3個會議室🚁,及506室接待室💆🏿♂️。
2.會議室是學校會議🎠、培訓☞、工作面談、招聘面試、來訪接待以及適合在會議室舉辦的小型活動、競賽活動等的場所🚶🏻♂️➡️。
3.會議室(接待室)由學校辦公室統一管理,統籌協調安排使用🥴;
4.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,需提前1天在摩臣通上向辦公室提出使用申請,經辦公室準許後方可使用🧛🏼♂️。臨時性使用會議室,必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🐯。
5.遵循先申請𓀌、後使用原則🎴。沒有事先申請的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🧑🏫,如遇沖突🤨,必須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。
6.堅持按申請先後順序使用原則。特殊情況下🍕,可在相互協商後調整使用順序。
7.遇學校臨時的緊急、重要會議,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⛓,應優先讓學校臨時的緊急🚵🏻♂️、重要會議🤸🏻。
8.辦理使用申請的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及個人,應按預約時間使用會議室💂🏿♂️。超過15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,辦公室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調整安排。
9.學院(系、部)♠︎、部門及個人應按預約的時間使用🫥。如需延長使用時間,請及時報告辦公室,並經同意後🤨,方可繼續作用⚠。否則,必須終止使用該會議室。
10.任何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,必須安全使用,保護好會議室的設備設施。
11.會議室使用期間,使用學院(系👨🎤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需保持會議室整潔;使用完畢後🚡,必須將所有的設備設施還原⚗️;離開時關閉空調等設備設施器材電源🥩。
12.如臨時取消使用,再使用時須重新申請。
13.本辦法由摩臣辦公室負責解釋,印發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