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院(部)、各部(處、室、中心👩🏻🎓、館):
為充分調動教職工從事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進一步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,根據《摩臣平台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辦法(試行)》(摩臣教〔2021〕44號)文件,摩臣決定開展2024年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工作🦄。現將有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🏇:
一、時間範圍
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
二、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的範圍
專業(群)建設、實訓基地建設(含校內外)、師資隊伍建設、課程建設🍈、教學競賽🧔🏽♂️、榮譽👰🏽♀️、項目獎勵等。獲得各級教學成果獎(含榮譽)獎項,如上級有關單位有撥付相關建設配套經費的🧖,可按項目獎勵方案套發(就高原則)👨🏽⚖️👦🏽。
三、獎勵的標準和認定條件
詳見附件1《摩臣平台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辦法(試行)》。
四、教學獎勵的對象
摩臣平台在崗在編人員,且成果(含榮譽)第一署名單位為摩臣平台👐🏼。
五、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申報
1.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由各單位獲獎教職工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🧑🏿🦳。
2.各單位、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申請的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進行審核匯總🆔🚄,簽署意見後將附件2《摩臣平台教學成果獎(含榮譽)獎勵申請表》、附件3《摩臣平台2024年教學成果獎(含榮譽)獎勵審核匯總表》連同相關成果材料(1.申報公文🧑🦱、2.批文、3.申報材料、4.建設過程性材料🧗🏼♀️、5.證書、6.新聞稿等復印件按順序排列)於12月22日前以各教學單位、各部門為單位(不接受個人提交)電子版發送至frjwkyc@163.com👳🏻♀️,文件夾以2024年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申報+教學單位/部門命名♋️,逾期不候🔽。
六💇🏽♀️、註意事項
1.各項獎勵均以文件或證書原件為依據🕣,由各單位對文件或證書原件進行審核👨🏼,對已獲得上級獎勵或重復獲獎的按照最高標準進行獎勵➡️,不重復獎勵🧑🏽✈️💆🏿♀️。
2.獎金由成果(含榮譽)負責人(第一完成人)負責製定分配方案👮🏻♀️,報摩臣批準後,由財務處進行發放。
3.指導學生參加技能競賽、創新創業大賽等獲獎按照“摩臣平台職業競賽獎勵與管理辦法”執行🤴🏽,另行通知申報。
4.未盡事宜按照《摩臣平台教學成果(含榮譽)獎勵辦法》(試行)執行。
附件:
摩臣平台教務處
2024年12月11日